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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裁员 如何保护自己
时间:
2006-6-25 23:10:53
不少人,特别是大公司的白领都曾以为,裁员这样的事情一辈子也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然而,就在最近,西门子、IBM、通用汽车……众多大名鼎鼎的公司频频传出大规模裁员计划。这些消息不亚于重磅炸弹,许多人开始惶惶不可终日,每天都在担心,大公司都说裁就裁,小公司更是朝不保夕,裁员的大刀会不会砍到自己头上?万一有一天被裁了该怎么办?如何面对家人面对朋友面对自己?
遭遇裁员,你要注意什么
如果遭遇经济性裁员,你要注意些什么,从哪些方面保护自己的权益呢?陆敬波律师认为,员工应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裁员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裁员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包括员工对裁员决定和被裁员工的处理方案的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很大程度决定着裁员的合法性。
裁员方案是否保障员工的法定权利和利益
公司的裁员决定与被裁员工处理方案,均应保障员工权利和利益,劳动者可仔细对照:
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第三,你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如果你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一直没有找到
工作
,或者已有
工作
了,但不满意。这时,你发现老单位(裁减你的单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报名
应聘
,而单位有优先录用你的义务。
第四,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第五,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为你足额缴纳了
社会
保险。公司应为员工足额缴纳
社会
保险直至员工离职的最后一天。
第六,要求单位为你办好退工手续。退工手续对被裁员工至关重要,办好了退工手续,员工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
第七,个别用人单位在裁员过程中,要求劳动者在辞职书上签字,目的就是为了逃避相关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劳动者在裁员期间,千万不要轻易提出“辞职”之类的报告。
常见的几种裁员类型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条款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总而言之,企业如果不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就不能依据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来裁员,而必须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要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企业确实属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要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企业才可单方行使解除权,但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
陆敬波律师表示,除了经济性裁员外,目前比较常见的裁员还有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企业因经营波动产生冗员。比如,企业改制了,需要减员增效等等。这是劳动者权益最容易受到侵犯的一种情况。遇到这种情形,要记住,企业必须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如果企业单方面结束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员工可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第二种类型:情势变更,需要减员。这种类型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即企业有正当理由,比如有一块业务被收购,而对方并没有同时收购员工。按照法律,企业应该先与员工协商变更员工的岗位。如果员工不愿意去新的岗位,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按规定作出经济补偿。
第三种类型: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依合同自然终止。在这种状况下,企业无须提前通知,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曾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办
裁员会引起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较突出的就是商业
秘密
问题。如果劳动者曾经与公司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那么一旦被裁,该协议是否应该遵守呢?
陆敬波律师告诉记者,竞业禁止协议一旦签订即告生效,不过双方都有权解除。员工方面,员工离职后应当遵守约定,但单位需支付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员工可以向单位追索,假如单位仍然拒绝支付,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约定。单位方面,不需要解除协议的理由,只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即可解除。如果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则应支付30天的补偿金。如果双方都没有解除,那么协议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应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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