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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衣记
时间:2006-10-5 0:25:34 点击:
  
  妈妈退休之后,常为我和宝宝织毛衣。
  当她做着自己的那些针线活,总是会提到外婆当年织过那些样,那好多好多的记忆里漂亮样让她时不时地想起来一个个美丽的名字,而她却已经忘记了织法,然后,她就会不断地跟我叹息外婆的手艺没留下来。
  
  一、外祖母
  我的外婆是旧日杭州城里旧姓的大家闺秀,传说是大宋八贤王赵德芳的后代,一门诗礼传家,托了祖上的福,她很早就认了字,只是因为当时的环境,家中四个兄弟姊妹,并非人人能供养读大学,她又是女孩子,高中毕业没多久,就嫁给了当时在国民党南京政府交通部工作的外公,在家做了家庭妇女。
  当年,她做女儿家的时候,闲来无事,才开始学女红,一学就会,一会就通,后来喜欢读书,只是闲暇帮她的母亲做做细活,结婚之后,因为外公的社交圈子属于文人类的,她除了喜欢跳舞之外,闲暇之余就是读书做女红,这样没有不久,在南京他们那个当时的社交圈子中,她就成为女红方面极其有名的行家里手、个中翘楚,其中,织毛衣对外婆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妈妈说,当年外婆她们那一辈都是自己给孩子织毛衣、做衣裳的,她一共生了六个孩子,其中,前四个孩子都死于战乱之中无药治疗的疾病,或者颠沛流离中的舟车劳顿,只留下来抗战胜利前后出生的妈妈和舅舅。每次妈妈提到外婆抱着高烧的二姨,拿着金条,顶着头上日本人轰炸的飞机轰鸣,跑遍重庆求一支救命的军需物资——盘尼西林(青霉素)的时候,总会唏嘘不已,这是题外话,不提也罢。
  记得外公生前曾经提到过,家中当时来过很多当时有名的文人,都是来给随南京政府迁都重庆的外公一家做统战工作的,其中极有名的一个后来病逝于香港的女作家,也曾经专程上门来求她给教怎么织毛衣,外婆看她并不在行,还专门给她织了一件。母亲后来去香港的时候,说看见那个女子的一些相片展,里面有一件穿毛衣的,依稀应该是外婆的手艺。
  公元一九四九年之后,中国共产党号召家庭妇女出来工作时,因为她是高中生,当时是算知识分子的,被动员之后,她在学财经的外公手下,仅仅强化培训三天,就开始给一家厂做了会计,与她当年学做女红一样,她一学就会,一会就通,数十年之后,等到她退休时,她一个人的工作却要三个人才能接手下来。
  儿时记忆里,因为我的妈妈织毛衣的手脚极慢,而且当时妈妈忙于工作,我身上的毛衣基本上都是快手外婆空闲时候的杰作。
  而且,为了外公的历史问题,只要有那些革委会的领导爱人要外婆帮忙织毛衣,做衣裳,翻丝绵,吊皮袄,她都不会拒绝,也不可能拒绝。所以,只要听见外面有人叫:“赵姨,麻烦你(或者“侬”)帮我做……”我舅舅就会跟妈妈一起看着那些人来气,可是外婆却依然笑盈盈地帮他们编这个,织那个,裁这个,剪那个,从来不拒绝。
  这会想起来,她给家里人织的毛衣倒是真的很少,大部分都给那帮人做了,而且,那帮人也未必对外公好多少,仔细比较起来,想一想,家里人中,她大概给我做得最多了。
  而最可惜的是,外婆给我织过的那些毛衣,基本上都消失在岁月的长河里了,一件也没有留下来,留下来的仅仅是我和妈妈心中的记忆。
  还记得一次穿了外婆刚织好的新毛衣到同学家,同学的妈妈看着样极为喜欢,非要脱下来给她做样子,换上她孩子的衣裳的我,回家了,而后来那个同学的妈妈再也没还我衣裳,当时的我,年幼无知,也没在乎,现在想起来,总叹息自己不知道珍惜。
  那时候,全国都在放绍剧《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电影上的六龄童穿着一条豹皮战裙,甚是威风。外婆看过之后,就给我织了一件小开衫,小小的一件,黑色的边,黑色的门襟,黑色的领子,一身橙色的样,记得每一朵在黑色的波浪线里面,然后是橙色的一个个圈边,每一个圈的正中间是一朵黄色的小菊,一朵连着一朵在黑色的线之间起伏,等穿起来的时候,看着就是一件可爱的豹皮衫。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喜欢那件小衫子,几乎整天穿着,我跑到哪里,哪里的人都会注目,几乎附近所有太婆和阿姨都要来学。结果累着外婆教了她们,甚至还帮谁织了一件,那时候,外婆跟我说了《西游记》里面孙悟空将唐僧的袈裟拿去炫耀,结果让黑熊盗去的故事,就那么一次,我渐渐明白了,自己那么做,其实给外婆带来了不少的麻烦,而外婆有许多苦衷是不肯告诉我们的。
  外婆给我织的最后一件毛衣是粉蓝色的,那时候外婆的哮喘病已经发展成为肺气肿了,我们却都不知道。那年秋天,年幼却爱漂亮的我,一直吵着要新毛衣,外婆就让妈妈买了毛线。她在衣襟边和袖子边织了一串黑白相间的小猫儿,尾巴接着尾巴,脑袋接着脑袋,好像在一块玩耍的样子,非常好玩,而那时候正好批判邓小平的“猫论”,外婆就笑着跟我说“不管白猫黑猫能穿在身上的都是好猫”。我那时候哪里懂这些,只恨不能马上穿新毛衣。唯一记得的是外婆织这件毛衣的时间很长,从秋天一直织到冬天,时不时停下来咳嗽,喘气,而我那时候根本不懂该痛惜她,死活不让妈妈接手接着做,总嫌妈妈的手艺没外婆的好,记得那段日子,每天放学回家,就盯着外婆给我织毛衣。现在想起来,总叹息自己不懂事。
  这件毛衣织好之后没多久,外婆就因为长年操劳,积劳成疾住院了,这一住院就再也没出来,第二年的冬天季节,她就故去了。我那时候完成了我的一篇获奖的小学作文,现在仅仅记得那时候在自己的作文最后写道:“这个世界上最疼我的人去了。”
  
  二、母亲
  此后,我的毛衣大部分是妈妈给织了,我妈妈手脚慢,而且,她对做女红是没什么兴趣的,从小外婆就说她读书行,妈妈的确能读书。记得她参加改革开放后的日语强化培训,仅仅三个月,她就能从一个字不认识到能翻译大本大本的科技日语资料,以供她的科研论文。再比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由于政治原因,原来派美国的留学人员改派别国,当时的国家教委她参加DAAD的培训,一年之后,她从对德语一点不懂到直接出国做科研。从小,我们全家都非常佩服妈妈的学习能力。父亲经常教育我们子女说的都是,你们没你妈妈刻苦用功。
  可对于织毛衣来说,妈妈自己也承认,她没有我织得快,但,她做事很认真,她织得比我细。
  记忆里,妈妈是个勤俭的人,也是不肯在这些活计上功夫的人,她能织就的样绝对没有外婆的多,更别说外婆的插色了,儿时的记忆中,她通常要两三年的间隔,才会起心给我织一件毛衣,而每一件毛衣的编织时间,有时候又是跨年的。这样一来,妈妈给我织的毛衣大多数都大的,穿新毛衣的时候,因为不合适而不好看,常常从穿上身的时候,我就不开心,而等到穿着合适的时候,因为颜色退败而更加不好看,而她为的是可以让我多穿几年,往往不肯织合适的衣裳,而且,她有时候甚至懒得织样,全是平针。我要跟她提点抗议,妈妈总会说,女孩子不要那么多虚荣心,好好读书,修习内涵是最重要的,这样一来,在她身边,渐渐放弃了自己某些追求表象的愿望,开始跟着她学着认真读书。
  随着改革开放,物质渐渐丰富起来,妈妈越来越忙着她自己的事业,那时候号召将“四人帮”浪费的时间夺回来,她可真的在夺时间,平时完全顾忌不到家务,哪里还能有空做女红呢。在很长的时间里,她就再也没空给我织毛衣了。
  至今我还记得,当她出国的时候,身上穿走的,竟是我自己大学毕业之后,织就的第一件紫色镂空的开衫。有时候想想,我还能给自己的母亲反哺一次,外公也用上了我第一个月的工资,其他童年里疼过我,爱过我的很多老辈,我都能一一孝敬一两次,而唯一曾经最疼我的外婆,我却连一丝一毫也无从报答她了。
  妈妈在终于厌倦了她的学术追逐之后,背着高级职称退休了,在她玩京剧票友之余,也开始渐渐改变了生活的重心,渐渐开始给我织毛衣了,而我有了宝宝之后呢,她就开始跟外婆当年一样,给自己外孙宝宝织裤子,织毛衣。样手艺虽然比不过外婆,却慢功出细活,平素,我总佩服她做事的精细,现在她的精细真的非常适合给宝宝织衣裳。只是,她自己也发现,外婆的手艺,她没有好好学完。
  
  三、我
  说了这些,自然明白,我学织毛衣却不是妈妈教的,更加不是外婆教的。我的妈妈完全是个典型的学者型妈妈,如果不是退休,恐怕她巴不得只给我们买毛衣的,记得中学时期的每一个寒假,我每次告诉她,我想跟她学织毛衣的时候,她就一直只让我好好读书的,还会说,外婆也是喜欢读书人的。这样一来,其实很喜欢做女红的我,在妈妈的身边绝对没有机会学编织毛衣了。
  于是,我学织毛衣开始于大学里。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大学生活是很轻松的,宿舍里所有的女孩子忽然发现不再像中学那么紧张了,打发空闲时间的最好方法就是学吉他和织毛衣,吉他班里大多数恋人,而我对织毛衣情有独钟,一心想学,跟着同寝室的九儿一块买毛线,九儿名字是“九利”,为了庆祝中共九大胜利召开,她出生了,她父亲就给她取了这么一个带有那个时代烙印的名字,而我们叫她“九儿”,只是为了亲呢好听,跟张艺谋的《红高粱》全无关系。
  九儿教我起最简单的边,用最简单的平针织一条围巾。而我从织得到处是空洞,到后来帮拉不紧针隙线的妞儿织毛衣,其实,仅仅用了短短的一个学期。随后的岁月里,我真的就爱上了织毛衣,感觉织毛衣的时候,自己的心就变成了外婆的那颗心。甚至有时候会在编织的过程中,感受跟随她穿越了战争的硝烟,穿越了人世的沧桑,穿越了人情的冷暖,体会到很多自己从来没有体会过的东西。
  那年,当我织毛衣的开始,都是买极便宜的晴纶线,而且要自己喜欢的颜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练得差不多了,开始织纯毛的粗线,等织得不错了,就织纯毛开司米。可无论我怎么努力,却始终没法织好外婆经常织的那种夹色样,后来问妈妈,妈妈说有技巧的,只是她也没有学会,以前外婆嫌她手脚慢,都是自己亲自动手的。
  我身边的女子之中,同样喜欢织毛衣的除了九儿,就是珠珠、芹华和另外一个我已经不记得名字的大学同学,珠珠和芹华的手都很巧,我跟芹华学了不少技巧,而珠珠她当时已经有男朋友了,常常看她给他织男毛衣,没法跟她学什么。
  那时候的珠珠,一脸的温柔,那种我喜欢的、如水的、传统女性的温柔,觉得她的他真幸福,他们后来结婚的时候,我跟先生去参加婚礼,都说他们般配,记得有一次,珠珠来看我,无意之中提到,为什么我从来不织背心?我跟她说:“那是因为有一首歌叫‘背心",歌里面有一句‘只能背对背,无法心连心"”,珠珠笑我迷信,可去年,他们还是正式离婚了。我总为珠珠不值,但,世事无常,能织毛衣,不一定能织好婚姻啊。不管怎么说,我是坚决不织背心的了。
  想起来挺有意思的,我就那么织着自己的毛衣,渡过了我最后的青涩少女日子和单身岁月呢,父亲和小弟从来没让我给他们织毛衣,因而,第一次织男的毛衣和迄今为止所有编织的男毛衣,都是给我的先生的。
  记得那第一件给他的毛衣是银灰色的纯毛粗线的,当时为了显示自己的手艺,选择的样复杂,拧针、辫子针、元宝针、菊针,一串套针,从研究样,设计领和边的针法到织好,了我一个月时间,织好之后,特得意地急急忙忙就送到他的单位上,让他中午马上就换上,我当时想让别人下午一上班的时候,就看见他的毛衣,结果,真的每一个看见这毛衣的人个个都称赞我的手艺了得,得意得我一直乐了好几年,自命不凡自己一学就会,一会就通,跟我极为佩服的外婆一样聪明。而先生总是温和地笑着,有些羞涩地接受别人的恭喜。
  等到了结婚两年之后,妈妈一次无意之中发现那件领口收太紧了,动手拆了领子,重新织了,才明白,先生穿了那么久的麻烦,他竟然从来没有告诉我这事,我后来怨他,怎么不早说啊,我也能改啊。他笑笑,什么也没说。
  再后来,我给先生定下来每年织一件毛衣,都要从春天开始买线,然后慢慢选样,长长短短的时间,多少总要要织一年。那时候,爱情定了,婚姻定了,我就开始忙事业了,这点我好像跟我妈妈一样,结果,因为工作忙,有时候只能织上几针,到秋天的时候,毛衣才能织得差不多,幸好我手法匀净,没有一个人能看出来一件毛衣经历了那么长的时间。
  
  四、我们
  还值得在这织衣记里题上一笔的,是自从看见我喜欢织毛衣,先生就会给我做猪血汤喝,因为猪血是唯一一种能清理肺里面杂物的食品。
  我每次喝猪血汤的时候,总在想,如果当初知道猪血有这个作用,那么外婆当年就不会那么早去世了,至少她平时不会那么难过,这东西可以清理那让她痛苦得半夜无眠的肺呀。
  这会写完这篇文字的时候,跟妈妈说了这事,妈妈说:“那时候,吃猪肉都没地方呢,还吃猪血?”仔细想想,也是呀,唉……我苦命的外婆。
  我又问妈妈想不想看我写外婆的织衣记,妈妈说:“那些旧事,不回忆也罢。”我却说:“如果我把外婆的故事写成小说,你说外婆会开心吗?”妈妈说:“你觉得外婆曾经不开心吗?”
  我想,她应该有过很多的不开心的,想想看,战乱,让她颠沛流离,丧失了她曾经的家园,丧失了她的父母,丧失了儿女,与自己的兄弟姊妹永远地失去了联系;动乱,则让她从一个享受清福身边有仆妇伺候的从不过问政治的深闺贵妇,变成饱受人间世态炎凉而顽强挣扎着尽力让自己的孩子们快乐的平常母亲。然而,这些不开心,都变成了她手中的针线,她用那些针线在为她那个家编织一个平和的天空,虽然她的力量并不大,那些毛衣也从来不曾改变什么,而那些针线织就的一切,恐怕也不会成为那些受益者的记忆,但,她的这种没有用一个字表达的爱,却成了我们家最永恒的东西。
  现在,我知道,她的这份千针万线织就爱,以及妈妈和先生他们用心传递的爱,这些年一直跟随着我,留在我的血脉之中,而我,则会将这爱从我的手传给我的孩子和我爱着的他们,生生世世,永不停息。


来源/作者:大道网上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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